元阳县县位于云南省南部、哀牢山脉南段,红河州西南部、红河南岸,地处东经102°27′—103°13′北纬22°49′—23°19′之间。东接金平县,南连绿春县,西邻红河县,北与建水县、个旧市、蒙自县隔红河相望,东西横跨74公里,南北纵距55公里,国土面积2189.88平方公里全县辖2个镇13个乡,132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居委会,968个村民小组,(统计局数据为978个)。县城所在地南沙镇,距省城昆明273公里,距州府蒙自92公里,距个旧47公里。全县耕地面积29.82万亩,其中水田16.6l万亩,早地13.2l万亩;承包面积31417.06亩:土地详查面积3311793.7亩。2002年全县总人口365321人,其中农业人口345646人,占总人口的94.6%。;非农业人口19675人,占总人口的5.39%。少数民族人口321328人,占总人口的87.96%;其中,哈尼族194472人,占总人口的53.23%;彝族85290人,占总人口的23.35%;傣族17950人,占总人口的4.9%;苗族12004人,占总人口的3.29%;瑶族8127人,占总人口的2.23%;壮族3369人,占总人口的0.92%。元阳县境内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属深切割。中山地貌类型。由于长期受红河、藤条江水系的侵蚀、切割,地貌呈现出中部突起,南北两侧低下,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北面山地多为羽状横向峡谷,南面坡形多为箕状,全县地形可概括为“两山两谷三面坡,一江一河万级田”。土地全力为山地,无一平川,最低海拔144米,最高海拔2939.6米,相对高差2795.6米,年平均气温16.4℃,最高气温43.5℃,最低气温3.7℃;年降雨量最高1189.1毫米、最低665.7毫米、平均899.5毫米。元阳县峰峦叠障,云海浩翰,是云南热带水果和云雾茶及黄金的重要产地之一;以哈尼族和万亩梯田为主体的六大文化景点,构成了一幅气势磅礴,秀美壮观的画卷,形成了元阳旅游业的优势和特色。2002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2842万元;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2153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465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2248方元,粮食总产量118467吨,农民人均纯收入708元,农民人均有粮318千克。
元阳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